我觉得,不合适。
这和穷不穷没多大关系,更多的是一种情分与义务。俗话说,百年修得同船渡,毕竟夫妻一场也是缘分。无论怎样,孩子是自己的吧!有钱的一方,没照顾孩子吃穿住行,多付出一些钱没毛病。有钱多就多出一点,没有便宜别人,那是自己的孩子。没必要那样斤斤计较,还要养孩子的女方先垫付,然后出发票详情报账,这根本就是没有信任的表现。
女方刘刘是一个弱者。一个单身母亲为了更好的生活,带着孩子到广州闯荡,这元可能都仅仅够够雇保姆一个月的工资,更别说让孩子早教,喝好一点的奶粉,用好一点的纸尿裤了。
刘刘跟刘二狗分手也仅仅一年多。应该说,刘二狗财产有女方刘刘的一部分。刘二狗不好的时候,刘刘在他身边,跟他一起打拼过,演过他的好兄弟四川可乐的情感节目,也当过刘二狗的背景墙,为之付出过。其中,最大的付出是,是青春,为刘二狗生了一个孩子。她得到的回报,却是离婚。他遇到的就是渣男,为她感到不值。